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所在位置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生物指示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浏览:616 次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生物指示剂招标公告

 

招标机构: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0307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产品: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供应室的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生物指示剂。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谈判涉及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生物指示剂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特定条件:

1)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0307日至20230313日止,工作日期间每天800—12001400—1700

2、地点: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孝陵卫179号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科。

 

四、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登记。

3投标耗材代理权的授权书、注册证。

4、提供近2年内在本地区三甲医院中标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自从业以来在招标代理业务中,无重大失误以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行为,未受到招标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资质等相关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和服务能力的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的或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六、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间:2023317930

2、评标办法:比照综合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价格为重要参考因素,综合评价最优者作为成交供应商。其标准如下:

1)所有“※”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2)非实质性要求负偏离的,评审小组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评判,如半数以上专家认定为严重负偏离的,按照不符合采购需求处理。

3、地点:南京市孝陵卫179号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9号楼四楼小会议室。

4、如对招投标过程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纪委监督电话025-85370816

 

七、 联系方式

1、地址:南京市孝陵卫179号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9号楼4楼小会议室。

2、联系人:吴怡

电话:025-85370927

 


版权所有: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技术支持:恒网承建 备案号:苏ICP备12076291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376号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