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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3 浏览:3140 次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教育部《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20 20 8 号)《关于做好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 线上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改革文件精神,为确保我 202 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 附属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 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 坚持做好 疫情防控 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 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 .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 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研究生入学复试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并指导本院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院纪委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各环节,以确保各项工作的 “公平、公正、公开”。

三、 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上线考生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 校复试 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各专业复试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划定,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 , 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四、复试工作安排

因新冠疫情影响, 202 1 年我校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 网络面试形式,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 学校 通知。

(一) 资格审查

1. 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 1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 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运用 网络面试平台 “人脸 识别 “人证 识别 ”技术,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 “替 ”。

3.通过面试平台 与考生逐一签订《 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 面试平台 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初试准考证 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 )《 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10) 个人简介 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 网络面试(总分 500分)  

1.网络 面试 采用结构化即时 问答形式 建立健全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具体分值安排如下:

 

考核内容

考核形式

分值

思想政治素质

专家组提问

100

英语口语测试

英语自我介绍

100分

专业 素质

专家组提问

150分

综合素质

专家组提问

150分

3.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4.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复试小组须在指定的 考场 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 医院 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 复试结束后, 医院科教科 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三) 复试时间

     2021年3月30日14:00。

五、 一志愿复试录取

1. 按照 初试成绩(满分 500 + 网络面试成绩(满分 500 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 300 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 规定时间 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 调剂工作

1.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 1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七、 体检

考生体检 具体标准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 规定时间 前提交当地 二级 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各招生单位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

受新冠疫情 影响 本次复试 全部采用 网络复试, 新生 入校后我 将对其资格 环节 进行 复审 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 自行 承担。

九、联系方式

1.地点: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9号楼3楼教学办(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179号)。

2.联系方式:025-85370952  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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