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预约接待流程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25-11-04 浏览:203 次
为促进医药代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现全面细化管理流程,请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药代表活动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医药代表接待工作。
1.原则:按照“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进行预约接待。
2.备案:只接待在我院备案过的医药代表。
3.预约:医药代表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填写《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见附件)。
设备科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5-85370802,邮箱:szxsbkyy@163.com;
药学部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25-85370946,邮箱:568610581@qq.com。
4.接待:具体接待时间及地点由接待部门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
5.接待人员:接待部门、相关科室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各安排1名人员参与接待工作,主要负责组织交流和沟通工作、信息确认及签到与接待记录等。在场接待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6.医院行风办监督电话:025-85370801。
附件-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docx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