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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核酸扩增分析仪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浏览:2365 次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调研公告

 

 

 

 

 

 

 

 

 

调研机构: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1111

 

 

 

  

 

 

 

 

一、项目概况

1、调研产品: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核酸扩增分析仪

2、调研内容:本次调研涉及核酸扩增分析仪1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特定条件:

1)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现场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1111日至20241117日止,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00

2、地点: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孝陵卫179号)设备科。

四、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登记。

3、提供近期在本地区三甲医院中标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报价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5、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国家医疗器械注册的设备,则需提供投标设备及组成附件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6、报价应包括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即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五、产品要求

1、质保期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一年(含)以上(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3、交货地点: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4、售后服务: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主机发生故障,能提供备用机保证医院的正常使用。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终生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

5、付款条件: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尾款1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免费维保结束后付清。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1、调研时间:报名获取。

2、报名地点:南京市孝陵卫179号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7号楼五楼设备科。

3、联系人张伟

电话025-85370802  13585178616

4、如对报名过程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纪委监督电话 025-85370816 。

5、本次调研项目解释权归属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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